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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6月26日讯(通讯员 吴文辉 肖彦 朱东晖)“城市、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”,“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。居民自建房原依法批准层数超过三层的,改(扩)建、重建后层数不得超过原依法批准层数。”6月25日,道县自然资源局自建房建设合法合规性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组建了6个宣讲小分队在县域内开展了《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的宣传活动,本次活动从6月25日持续到6月28日。
在活动现场,该局采取设立政策宣传台、悬挂了横幅等多种活动形式,通过在现场与群众互动、设置展板、发放宣传手册、入户宣传等方式,向群众普及居民自建房相关的法律法规、宣讲建设用地、选址规划、建设规划管理、不动产等业务流程,加深自建房建设合法合规性认识,并为群众面对面解读《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相关政策,让居民自建房建设合法合规性知识深入人心。
此次宣传活动共张贴宣传海报50余张,发放湖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宣传手册5000余份,自《若干规定》出台以来累计发放《若干规定》宣传手册2.3万余份,除了传统的宣传方式外,该局相关负责工作人员表示,正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,利用“三微一端一抖”等新媒体,打造全方位、广覆盖的线上线下互动的立体式宣传格局,加深人民群众对居民自建房合法合规性的认识,提升《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社会知晓度和关注度,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并依法管理居民自建房的舆论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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